話說小弟是住在新北市板橋區,某家曼X髮廊的正對面,家母大約在20年前購買的二手房子,截至現在也至少30多年的老公寓了,公寓總共是4層樓,而頂樓有違章的加蓋,也當然不是我蓋的,目前一二樓的屋主是同一人,屋主與他老婆住一樓,年紀也大約70多了吧,而二樓則是他們的兒媳們在住,在民國約90年至92年之間吧,因為他們的兒子結婚,所以一樓與二樓都有大規模整建及重新裝潢,結構也有變更,而小弟我住在三樓,在民國95年時因為女兒出生,而那時也因為北部的工作運勢不好,總是找不到合適的工作,乾脆與妻女搬到中部與父母同住,在那邊生活到民國100年的5月時返回北部,而這5年的過程中偶而會回到北部整理一下房子,保持房子的清潔度,但一樓的屋主會來反應說他們一樓的房子會漏水,應該是我家的後陽台的地板在用水刷洗,而導致他們家在漏水,聽他們在述說問題時就感到奇怪,為何你家一樓在漏水,不先查一下是不是二樓的水管有問題之類的,而是直接說是我三樓造成的,當下也當然把這個疑惑反應給一樓屋主,但屋主說他們一二樓都是重新整建過的,不可能是他們的問題,而小弟想說那時還住在中部,乾脆不在北部的時候,直接把三樓自來水的總開關給關掉算了,僅有回到北部清理房子時才打開,雖然已經這樣做了,但偶而還是會被抱怨因為我家的關係造成他們家一樓在漏水,在小弟於民國100年的5月搬回北部居住後,一樓屋主抱怨的次數也越來越多,也因為這樣,在民國100年的8月時,我家除了浴室的水管無法更動之外,其他的用水全部改成明管排水,即使已經這樣處理,依然是多次被反應因為我家後陽台在用水,造成他們家的一樓屋內在漏水,問題是我家後陽台更本沒有在用水,有時更扯的是,我與家人一大早就出門,大約晚上7點多時回到家,一樓屋主馬上就跑出來說他們家一樓又漏水了,哇咧真的是OOXX的,一整天沒人在,更無須談到用水在刷洗後陽台,況且我妻子也因為這樣已經整整一年多沒有直接用水沖洗陽台了,都是用抹布擦而已,不知網友可否教教小弟,這種情況要如何處理,可乾脆訴諸法院處理嗎?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法,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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