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程式語言發展史中, JavaScript算得上是個異數.
它不像C、C++、COBOL、FORTRAN、PASCAL.....等等程式語言一開始就有著獨立自主的個性與完整的程式語言架構.
JavaScript就只是用來處理網頁互動的部份, 是附屬在HTML下的腳本語言.
早期我個人的看法, JavaScript有三大特色:
1. 除了很基本的語法和物件外, 它是可以用Library來擴充功能的.
2. 它是不需要Compiler的語言, 有點像早期Apple II上的BASIC, 是在網頁執行過程中, 由瀏覽器當場解譯執行的.
3. 通常會被網頁程式設計師寫成嵌入於HTML的形式運作, 也因此, 很難Debug.
但經過多年的發展, 拜網際網路之賜, JavaScript不但沒有被淘汰, 反而在很多強者開發的豐富多樣化的Library的支撐下, 展現出完全不一樣的風貎, 和多年前JavaScript剛開始成為標準時, 有種士別三日之嘆.
它不像C、C++、COBOL、FORTRAN、PASCAL.....等等程式語言一開始就有著獨立自主的個性與完整的程式語言架構.
JavaScript就只是用來處理網頁互動的部份, 是附屬在HTML下的腳本語言.
早期我個人的看法, JavaScript有三大特色:
1. 除了很基本的語法和物件外, 它是可以用Library來擴充功能的.
2. 它是不需要Compiler的語言, 有點像早期Apple II上的BASIC, 是在網頁執行過程中, 由瀏覽器當場解譯執行的.
3. 通常會被網頁程式設計師寫成嵌入於HTML的形式運作, 也因此, 很難Debug.
但經過多年的發展, 拜網際網路之賜, JavaScript不但沒有被淘汰, 反而在很多強者開發的豐富多樣化的Library的支撐下, 展現出完全不一樣的風貎, 和多年前JavaScript剛開始成為標準時, 有種士別三日之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