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公司一定會有供應商(可能是企業, 也可能是個人)的聯絡人姓名以及聯絡電話, 而電話多是手機, 請問這些要算入個資法的範圍嗎?
2.公司一定會有客戶(某企業的員工)的聯絡人姓名以及聯絡電話, 而電話多是手機, 請問這些要算入個資法的範圍嗎?
如果算, 那是否要在供應商/客戶提供聯絡資訊時, 進行個資法規定的告知?
2.公司一定會有客戶(某企業的員工)的聯絡人姓名以及聯絡電話, 而電話多是手機, 請問這些要算入個資法的範圍嗎?
如果算, 那是否要在供應商/客戶提供聯絡資訊時, 進行個資法規定的告知?